天地不容。

ICQ相識酒店開房 樹仁學生與12歲少女性交

【明報專訊】樹仁學院四年級學生,與在ICQ新相識的12歲少女在酒店初嘗禁果,少女事後不適,兩人往求醫。其後學生返回酒店休息,少女恐夜歸被父母責備,打算到酒店找「男友」,卻因未能聯絡到「男友」接她,在酒店大堂痛哭,引來職員查詢,揭發事件。學生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性交罪,法官今日判刑。

指外表成熟不似未成年

律師代表被告李灝洋(24歲)求情時指出,案中女事主雖然只得12歲,但身高165厘米,樣子成熟,因此被告不知道女事主未成年。被告又稱,在ICQ認識女事主已有一段時間,兩人曾談論過「性交」的問題。他強調被告沒有違反誠信。

案情指,被告今年1月14日相約女事主出外見面,後來兩人同意往酒店「開房」。女事主其後感到肚痛,被告陪同她往屯門醫院求診,被告聲稱,此時才發現女方只有12歲。男方後來送女事主返家,自己則獨自回酒店房間。

女事主後來怕夜歸被父母責罵,折返酒店並致電被告,要求他往酒店大堂接她。但女事主多番在電話留言,被告仍未出現,令她焦急痛哭起來。酒店職員見狀查問,最後報警。

警方拘捕仍在酒店房的被告,被告向警方承認曾與女事主發生性行為,但不清楚她未成年。女事主的母親當晚見女兒未返,曾報警求助。【案件編號:DCCC262/06】

cite 明報 2006-06-16 A31

拆散鴛鴦啊…。未來男角蘿莉一對好配侶,奈何法律不容人情矣。什麼時候才輪到我呢…XD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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